2010年1月18日 星期一

「人生二路」第二課札記

經文:創2:4-3:24

罪的意思指「我要自己做主,不要上帝掌權。我是生命楂fit人,而不是祂。」

背叛的重心不在行為,在心態。
在我們不甘心被上帝管轄,要自己拿主意,
要自己達到能掌管控制一切的地步。

吃了禁果固然是背離上帝話語的行動,
但重要的是我們就此看見他們(我們)的心態:
上帝禁止我們去做、為我們設想、為我們的好處而立下的規條,我們想去懷疑。
魔鬼引誘人如此去行便能與上帝同質,
我們找來各種藉口掩飾,最終也遮蓋不了心深處的欲望:
我們要自己話是,我們不要祂的命令,我們要做自己想做的事。

由此可見,始祖犯的罪重心不在吃與否此行為,不在有否跟蛇談話,
而在他們想自己話事,不相信上帝的命令是最好的,相信自己的決定優於上帝的決定。

禁果之所以能使人眼睛明亮:
他們不止「看見」自己有罪,他們更是「犯了」罪的人,親身「體驗」罪在人身上的事實。
他們不止能辨別善惡,他們自己就是使罪惡在世上得以彰顯的人。
他們選擇相信自己而背棄上帝,結果此行為一旦作成,
第一,他們從罪的結果──看見自山赤身露體──而感羞恥;
第二,他們因此知道自己的確是犯下了罪,從罪的果實他們看到自己「犯罪」;
第三,他們體會到自己就是作成罪惡的人,自己就是罪的擁有者。

我們可能不察覺罪的嚴重性,但這是危險的
因為那創造我們、賜我們生命、日用飲食、權柄的那位,我們想否定祂對我們的控制權
我們享用了祂給我們的一切 ,享用了祂給我們的自由
卻不當祂為神,卻想否認祂的權柄,卻妄想自己能掌控自己的生命
羅1:21:
他們雖然知道上帝,卻不尊他為上帝,也不感謝他,他們所思所想的,反成了荒謬絕論的,愚頑的心就迷糊了。
情形就如祂是地上的皇帝,我們是祂的臣民 但我們要奪權,我們要與祂爭奪生命的管理權 換言之,我們簡直是神國的叛軍,我們乃是正正式式的與神為敵、與神為仇 試想像一下,我們與高天至高之主、與生命的源頭、與創造我們的當權者為仇,後果會如何呢?

羅8:7-8:
以肉體為念就是與上帝為仇,既不服從上帝的律法,也的確不能夠服從;屬肉體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悅。
來10:30-31:
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自己的子民」。 落在永活的上帝手裡,真是可怕的!

2010年1月15日 星期五

「人生二路」第一課札記

經文:創1:1-2:3

創造原旨:
美好
有計劃
秩序化
各安其位
人為管理者,有稍高於萬物的管理人地位
萬物之造、治世之權均由賜生命與權柄的上帝而來

經文:啟4:1-11

象徵:
寶石、聲音、七等:主上帝(均本舊約)
二十四長老:十二支派及十二使徒,指代一切受揀選的族類
金冠冕:治世權(承上經文)
四活物:萬物(包括人)

萬物受造原意──敬拜,其義在於:
生命圍繞著它打轉
所作所為都是為了它
像太陽系一樣(參考小說/電影:〔臺灣〕《盛夏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