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13:1-7為一整體,原文不錄,筆者據論述邏輯疏理如下:(運用英人著作Dig Deeper中的linking words tool)
因為沒有一樣權柄不是從神來的;掌權的都是神設立的。據論述邏輯,13:1上落入13:1下之後,受13:1下此「原因」制約。邏輯如下:因為有從神而來的權柄、因為是神所設立,所以要順服這個掌權者。由此可見,不接受「從神而來」、「神所設立」這兩個前題,就無法理解──正確來說是無法推至──服從政府的權柄此結論。經文明確指出,「沒有一樣權柄不是從神來的;掌權的都是神設立的」這兩句才是本段經文的重心。
〔所以〕政府的權柄,人人都應當服從。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反對神所設立的;反對的人必自招刑罰。
因為他是神的僕役,是對你有益的。
因為他佩劍,不是沒有作用的。他是神的僕役,是向作惡的人施行刑罰的。
〔所以〕如果你作惡,就應當懼怕;
〔所以〕執政的不是要使行善的懼怕,而是要使作惡的懼怕。你想不怕掌權的嗎?只要行善,就會得到稱讚;
所以你們必須服從,不但是為了刑罰,也是因為良心的緣故。
因此,你們也當納稅,因為他們是神的差役,專責處理這事的。
〔所以〕你們要向各人清還所欠的;應當納稅的,就要給他納稅;應當進貢的,就給他進貢;應當敬畏的,就敬畏他;應當尊敬的,就尊敬他。
其實,上帝既是世界至終的掌權者,那麼,我們討論順服不順服地上(亦即是暫時)的掌權者,已然沒有意義;惟一的意義在於,如保羅所言,我們順服,只代表我們認可世界至終的掌權者是主,我們乃是因世界至終的掌權者命定這地上的掌權者擁有權柄而順服這地上的掌權者,這是最重要的一點。這種論述是關於「天國來生」的;其次,我們因此能避免刑罰。可見,後一點(也就是不那麼重要的一點)才是保羅處理「現世今生」的論述(亦即是「生活上的指引」),而認可世界至終的掌權者是誰乃是保羅關切的重中之重。而認可世界至終的掌權者是誰,其實就完全脫離了「現世今生」這思考模式,我們根本就不可能循「現世今生」這思考模式去理解「世界至終的掌權者是誰」此觀念。因為,我們若以「現世今生」的思考模式去思想,就只能推論說地上實際擁有權柄的掌權者就是「世界的掌權者」,這是惟一合乎邏輯的論述。由此步步推知:要明白保羅的意思、要明白「世界至終的掌權者是誰」此觀念,就必須(而且只能)從非「現世今生」的思考模式出發,換言之,只能從聖經提供我們的、「天國來生」的角度切入。因為從「現世今生」此思考模式討論,我們絕不會特別提問「世界至終的掌權者是誰」這問題,我們必須尋求另一種思考模式來理解保羅的意思;而,更更重要的是,文本早已明示了我們理解的第一步:保羅首先明說「因為沒有一樣權柄不是從神來的;掌權的都是神設立的」,指明了理解整段經文的要點:神才是那世界的掌權者,神才是「天國來生」和「現世今生」的話事人。
由是,在此基礎之下,我們方能開始探討「順服掌權者」的問題。然而,弔詭而有趣的是,如筆者上段起首言,要是我們宣認上帝是世界至終的掌權者,那麼,我們討論順服不順服地上(亦即是暫時)的掌權者,已然沒有意義。當我們轉換了思考模式,舊思考模式下的問題已然不是問題(此莊子「取消問題」之哲學是也)。
論及聖經給我們生活上的指引,筆者倒想起另外兩個保羅曾談及的問題,可與羅馬書此論述比照:可否吃祭過偶像的食物?需不需要受割禮?
文繁不錄,只斷取保羅立場的其中一節:
吃祭過偶像的食物:哥林多前書8:8
其實食物不能使我們親近神,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割禮:加拉太書5:6
因為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或不受割禮,都沒有用處,唯有那藉著愛表達出來的信,才有用處。所錄只是保羅論述的一部分。然而,我們可以清楚看見,保羅作為「神學家」、「聖經學者」(我們偏愛此稱呼,而不願承認他是至高神的僕人,因為,稱他為神學家、聖經學者能把他困在教堂裏或學院裏(也許是聖壇也說不定)然後放逐,他毋須干涉我的生活),看看他面對這些「神學上」極敏感的問題,答案竟然(竟敢!)如此模棱兩可:
可否吃祭過偶像的食物?毫不緊要。怎麼可能?怎麼可能?在人的感覺上,在現世今生的思考模式上,吃祭過偶像的食物就如同認可外邦神;不受割禮就如同不認可舊約的律法(或反過來,受割禮就如同廢棄了基督的功勞),如斯重要、挑戰聖經信仰的核心問題,保羅的立場竟然是「無關緊要」?大抵任何一個正常人都會如斯疑惑:搞錯呀?你hea答我?
需不需要受割禮?毫不緊要。
本文不打算細察兩段經文的論證,然而,保羅回應這三個問題時(加上「順服掌權者」這個)有一個共同的前題及勸勉:在基督裏,地上的現世今生的事情都無關緊要;在基督裏,要是這些事情影響他人對基督的信心,那我才需要考慮作抑或不作;要緊的只有一樣,是我們有抑或沒有活在基督裏。保羅由始至終關心的,是「天國來生」的問題(唉,那一個上帝的僕人不是呢?),是我們有或沒有宣認世界至終的掌權者是誰、並活在祂話語當中。其他東西,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去吧。
我們總愛從聖經提煉生活指引,然而,羅馬書本段是一個極好的例子告訴我們,聖經是要告訴我們一點東西,這東西裏頭也許包括生活的指引,但要是我們不明白聖經原來要告訴我們的東西,我們就不會明白它要給我們甚麼樣的指引。
說回羅馬書這段經文,這段經文最教筆者扎心,也〔應該是〕最惹議論的問題是:在我們眼中,誰是世界的掌權者?是眼前那個主席/自己/神?個人以為,有幾個問題很值得筆者、讀者諸君及那些在教會內外宣講本段經文的人思考思考:
1)既然,經文的重點在於世界的掌權者是誰,那末,閣下研讀或宣講本段經文時,有沒有使閣下或受眾充分認知〔及認同〕聖經所說世界的掌權者是神?
2)要是閣下或受眾根本就不認識/不認同聖經所說世界的掌權者是神,那麼閣下或受眾有沒有可能明白保羅的原意、經文的意思?
3)承上兩點,當閣下研讀或「宣講」「順服掌權者」的「聖經教導」時,你的重心是放在〔聖經告訴我們的〕天國來生,抑或地上今生?
4)承上,要是閣下自稱屬前者,那末,請好好想想、仔細分辨,「順服〔地上的〕掌權者」,跟天國來生有甚麼關係?
5)承上,要是沒有關係的話,那請問閣下在做甚麼?「教導」聖經/「宣講」上帝的話語?還是宣傳愛x主義/宣傳自己/宣傳xxxx?
最後,關於上文提及保羅處理「今生」的論述是要避免刑罰,筆者的「應用」是用來作文化比對:
《莊子.養生主》:
為善無近名,為惡無近刑為善為惡,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別讓名利遮眼、莫使刑罰近身,如是方得全其「生之主」(篇名〈養生主〉,養(verb)「生之主」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