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3日 星期三

「基督耶穌的意念」初探(腓2:5)

此題目可供深研者多,非一人一文之力能書,且本文以破除舊有觀念「耶穌/基督徒以服務世界為第一要務」為主,姑名之曰「初探」。

保羅的解釋及耶穌的說辭

既是「探」,那先來個古籍初階:隨文箋注(可惜只能箋中文本喔)。腓立比書2:5-11:
你們應當有這樣的意念,這也是基督耶穌的意念。他本來有 神的形象,卻不堅持自己與 神平等的地位,反而倒空自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然有人的樣子,就自甘卑微,順服至死,而且死在十字架上。因此 神把他升為至高,並且賜給他超過萬名之上的名。使天上、地上和地底下的一切,因著耶穌的名,都要屈膝,並且口裡承認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給父 神。
「你們應當有這樣的意念,這也是基督耶穌的意念」
保羅勸勉腓立比教會的所有人,要效法基督耶穌的意念,要有祂的心腸。這句話是本段總綱,以下就是保羅就此點引申展開的論述。
「他本來有 神的形象」
說明耶穌的地位。耶穌所擁有的是超然於人、超然於受造萬物的絕對神性。
「卻不堅持自己與 神平等的地位」
說明耶穌的選擇。連結上半句所說明耶穌的地位,此下半句說明耶穌選擇不堅執其與神同等的地位(但不是放棄)。
「反而倒空自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然有人的樣子,就自甘卑微,順服至死,而且死在十字架上」
總結耶穌一生,亦是祂「選擇不堅執其地位」後所做的事。是祂選擇的道路,是祂選擇去做而且已經完成了的事。
「因此 神把他升為至高,並且賜給他超過萬名之上的名」
因耶穌一生的所作所為,那從來就擁有權柄賜予一切的神還給耶穌本有的地位。
「使天上、地上和地底下的一切,因著耶穌的名,都要屈膝,並且口裡承認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給父 神」
耶穌所作的事,厲害得叫人屈膝敬拜祂,不止如此,也叫天地萬物因此而敬拜那個耶穌本有祂形象、也有權柄「升耶穌為至高」的上帝。

值得討論的問題是,耶穌「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在世上走了一遭,為的是甚麼。以下先破後立。

破:耶穌「取了奴僕的形象」,為的是服侍人。
第一,保羅說明,耶穌「『既然』有人的樣子」,而祂在世上所做的事,「『就』自甘卑微,順服至死,而且死在十字架上」。保羅顯然將耶穌取人的樣式到世上來的目的與釘十字架帶上關聯。可能我蠢,我就是想不通究竟「服侍人」跟「死在十字架上」有甚麼關係。反之,要是耶穌來世的目的是服侍人,那耶穌無疑是躲懶,偷工減料、不負責任。姑且不論祂曾經放棄醫治人的機會(參可1:29-39、路5:15-16),就祂釘十字架而論,筆者請教諸君,祂來世的目的如果是「服侍人」,那祂釘十字架豈非十分無謂十分無聊且「浪費生命」?不要忘記,保羅的論述是耶穌「『既然』有人的樣子,『就』自甘卑微,順服至死,而且死在十字架上」,那可是耶穌來世的目的。請問是保羅講錯了信息誤會了耶穌,抑或耶穌「服侍人」三十三年,累了,所以「去死」?
第二,「服侍人」能不能使天地萬物因此而敬拜上帝?根據本段,保羅說明萬物之所以敬拜神,是因為1)耶穌的所為及2)神的所為。耶穌服侍人,「係個好人」,為甚麼能使人敬拜上帝、而且是屈膝敬拜、「口裡承認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給父 神」?佛陀也慈悲濟世,難道也能使人「敬拜上帝」?神使耶穌復活升天,「賜給他超過萬名之上的名」,跟耶穌「服侍人」有哪門子的關係?難道做好人行好事就要立刻復活升天?那有很多人也很好,為甚麼不給他們來個半復活(比方說每天活動六小時)?是神不公允?

立:腓立比書2:6-11其實是一段注釋,要注的正文是腓2:5「你們應當有這樣的意念,這也是基督耶穌的意念」。當然我們從2:6-11本身就足以明白保羅的意思(hopefully)。正如破段所言,「基督耶穌的意念」並不是服務社會。保羅的意思其實簡單不過:耶穌基督來世所做的事,是「受死→復活」,就此而已。姑且假定我們囂張得不信保羅一面之辭,那讓我們看看耶穌自己的說法。約18:33-36:
彼拉多又進了官邸,把耶穌叫來,問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回答:「這話是你自己說的,還是別人對你說到我的呢?」彼拉多說:「難道我是猶太人嗎?你本國的人和祭司長把你交給我,你究竟作了甚麼事?」耶穌回答:「我的國不屬於這世界;如果我的國屬於這世界,我的臣僕就要作戰,使我不至被交給猶太人。不過,我的國不是這世上的。」
此話可說是理解耶穌工作的鑰匙,是理解、詮釋耶穌身份的關鍵要點。耶穌親自說明了祂所屬的國度的性質:不屬於這世界。關於耶穌極重視天國的說話及行動,在福音書可說俯拾即是,毋須多贅,大概也不會有人質疑(不管是信徒與否)。但筆者想特別指出的是,偏偏「服務社會」也可以是「重視天國」的一種詮釋方法。因此,在耶穌以天國子民的身份活了一生後,這句「我的國不屬於這世界」就顯得極其重要,乃至是一錘定音,無法置辯。雖然,祂生平絕大部分的所作所為都與「服務世界」分別不大,但惟有祂這句「我的國不屬於這世界」,才充分解釋了祂在世上的所有作為──包括釘死在十字架上。祂來世界,就是為了替人贖罪受死,完成帶人進入天國的使命。由此,耶穌這話的重要性便明晰了:我們理解耶穌身份、工作、及祂的教導時,都必須「通過」這節經文的攷驗。

到此,看倌也許仍然堅持耶穌的工作是救助世人(physically、biologically),而非/非止帶給人永活的盼望與天國的應許。或可能說,兩種說法可以互補,或至少並無衝突。

對此,筆者必須指出的是,筆者的說法是耶穌在世上惟一重視的是傳揚及完成天國的福音,因此,除非你說天國的福音就等於「藉著服務人以傳揚福音,而這是最好的方法」,否則「基督的心腸是服務世人」的立場就不可能跟筆者的沒有衝突(那是對「福音」理解的分歧,該另文討論,跟本文探討耶穌最重視的是甚麼不同)。你不可以騎牆說:「哦,別那麼神經質,我只是說天國的福音『包含』服務人,我倆的說法沒衝突嘛。」因為筆者主張的是耶穌惟一的關注點是信祂得救的福音,祂服務人只是祂「憐憫」人的表現,絕非祂的「工作」,而且,約翰明白寫道這都是耶穌證明祂是神的兒子的作為(約20:30-31),難道我們也可以藉此證明我們是跟耶穌一般的神的兒子?

在此,與其口同鼻拗,請看倌見諒,筆者嘗試直接進入你們的立論角度(這顯明,筆者曾幾何時,也絕對絕對是跟你們帶著同一種思想看聖經的人)。

「社會福音」的立論盲點

要釐清一種典型的、似是而非的,而極盡危險的解經法:耶穌關於愛人、救助人的記載、教導很多,那麼,為甚麼不是相反,是愛世人、救助人的記載比較重要。或最少是相同:救助人(得勝的生活)與信主(得救的生命)同樣重要。

首先,雖然,詞頻統計是古籍研究的好切入點,比方說,我們以《論語》中「仁」的反覆出現而說孔子重視「仁」;但要知道,第一,聖經(這裏集中說福音書)不是語錄體,它們的敘述是有上文下理可依循的,不能獨立拆分,這跟中國先秦古籍組織較鬆散的情況不同。中國先秦古籍之各篇章因此可以獨立研究,無傷大雅,但聖經的撰述是有目的的,它自稱是神救贖計劃的記載,我們要跳離這框架而求無誤地理解經文,無異緣木求魚;第二,凡事總有輕重緩急,論述尤然,你總不會找到任何一本書,有一半以上的篇幅是「總論」或「引言」吧?但篇幅短小(很多時甚至是該書最短的一部分)的總論卻是全書最不可跳讀的一部分,因為那是理解全書的關鍵。而且很多時候,那是作者用力最勤的地方、是作者功力所在、是作者殫精竭慮經營的精華、筆力心力投注的場所(不好意思職業病要多說兩句,就是成書年代可疑、作者無法考證的《毛詩序》,不也成為後人閱讀《毛詩》的第一塊踏腳石嗎?它可是壟斷中國二千年來《毛詩》理解的正統說法)。因此,篇幅長短不一定是界定重要性的標準──雖然它可以是標準之一,但關鍵仍在於所述的內容是甚麼。耶穌白紙黑字的說明「我的國不屬於這世界」,這是無法迴避、詮釋空間不大的一句話,跟祂的一個詮釋空間甚大的行動(如五餅二魚)不能放在天秤上比重,前者內容的確實、對祂心思的描述遠遠比後者清晰。

其次,我們論辯,要緊的是各點互不矛盾,最好(有時是做不到啦,就像筆者的文章喔……)是論點之間互有關聯。假定,分析的對象是一個完整的作品,要是有一種說法能統合該作品的各部分敘述,那麼,我們除了提出另一種更有力──或最少如它一樣能統合各點的說法以外,又有何原因去懷疑以至不接受這種解釋方法?天國論述能統整耶穌所有的助人工作(如上稱約20:30-31,各種神蹟的共通目的在於顯明祂是神的兒子),但請問救人濟世的社會福音又如何應對耶穌關於「國度不屬世」的說辭?如何應對筆者「耶穌躲懶說」的疑問?

結語

綜上可知,以服務社會──以至是服務教會──來理解腓2:4「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之說不攻自破。

參考文章:
此文簡潔明晰,附以參考。
中間引述耶穌言「我的國不屬世界」條,出處當是約十八章而非十九章。
中段以早年彼得與猶大之心態無不同處述基督與信徒「國度觀」之異,甚佳。

2010年10月25日 星期一

怎樣面對「不信者」(腓1:27-28)

注:關於標題「不信者」(王明道語)的定義,請參這篇文章「引言」部分。

腓立比書1:27-28:

你們行事為人應當和基督的福音相配。這樣,無論我來見你們或是不在你們中間,都可以聽到你們的情況,就是你們有同一的心志,站立得穩,為了福音的信仰齊心努力,甚麼事都不怕有反對你們的人,這就證明他們要滅亡,你們要得救,這都是出於 神。

「反對你們的人」,從來都是信徒大敵。然而,我們往往簡單的以為「唔返教會既人」就是反對我們的人,這種想法大錯特錯。筆者的看法是,一言以蔽之,凡是侮慢聖經、輕忽神言、惑亂真理、踐踏信仰、敗壞信心的人,就是「反對你們的人」,這是沒有疆界的,不能以是否擁有教籍為標準。況復,友鄭先生亦言,教外人士壓根未嘗聽聞道理,他們未到抉擇階段,又何反對來哉?

乍看經文,我們會以為保羅是在咒詛反對者,要他們滅在地獄裏。其實不然,當我們細察〈腓立比書〉的上文下理,便可知保羅對「反對者」的態度如何。

保羅的信仰

這就證明他們要滅亡,你們要得救,這都是出於 神。

保羅對信者與不信者的說法是,我們得救,不是我們聰明,也不是我們有任何特殊技能,更不是我們有任何比他人更好的地方,那單純是上帝的揀選;反之,不信者沉淪,不是他們愚蠢,不是他們短了甚麼特殊技能,更不是他們有任比他人更壞的地方,那單純是上帝的揀選。由此,保羅的世界觀便十分明白了。福音的重點只在上帝本身──不止福音,保羅的看法是乃至整個世界的掌權者亦只是上帝。換言之,不論不信者的行事為人如何敗壞、如何阻擋神的真理、如何妨礙福音的傳播,整個世界包括福音事工都無法脫離上帝的掌控,福音真理是不會因不信者的增多減少而有所損益。

其次,我們看看〈腓立比書〉較前的章節,便可知保羅關注的重點不在信者與不信者的相交或區別,他的重點在於福音,就只是福音本身:
有些人傳揚基督是出於嫉妒和紛爭,但也有些人是出於好意。這些人是出於愛心,知道我是派來為福音辯護的。那些人傳講基督卻是出於自私,動機並不純正,只想加重我在捆鎖中的煩惱。那有甚麼關係呢?真心也好,假意也好,無論怎麼樣,基督總被傳開了,為此我就歡喜;並且我還要歡喜,因為我知道,藉著你們的祈求和耶穌基督的靈的幫助,我一定會得到釋放。我所熱切期待和盼望的,就是在凡事上我都不會羞愧,只要滿有膽量,不論生死,總要讓基督在我身上照常被尊為大。
在保羅的生命裏,我們可以看見他沒有虛耗光陰去管那些無關痛癢的事──注意,這些「無關痛癢」的事可是關乎他坐牢的時間以致受刑的程度--他只關心基督的福音究竟傳得如何。不信者的行為要是能使更多人聽聞基督,那保羅甚至不介意多受幾分苦楚。

這段經文並非「用來」處理信徒與不信者相處的問題,但我們從保羅的信仰可以看見,只要是與福音事工無關的事,他都不會枉費功夫、虛擲心神。他們要沉淪,「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那便由他去吧。更進一步,保羅除了向腓立比信徒展示了自己的信仰觀外,更要緊的,他呼召腓立比信徒注視耶穌,看看祂為我們立了甚麼榜樣。

耶穌的榜樣

腓立比書2:5-11:

你們應當有這樣的意念,這也是基督耶穌的意念。(全節或譯:「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來有 神的形象,卻不堅持自己與 神平等的地位,反而倒空自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然有人的樣子,就自甘卑微,順服至死,而且死在十字架上。因此 神把他升為至高,並且賜給他超過萬名之上的名。使天上、地上和地底下的一切,因著耶穌的名,都要屈膝,並且口裡承認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給父 神。

這段話是腓1:27中「為了福音的信仰齊心努力」一句的注腳,保羅勉勵腓立比人在傳福音的事上效法基督的榜樣。

基督的榜樣如何?基督耶穌,祂是神的兒子,將屬天父上帝的天國永生福音帶到世上來,但祂一生都沒有仇恨那些不明白祂身份的人,祂一生都沒有輕視那些拒絕天國福音的人。祂目標清晰、態度明確,一心要完成上帝托付的工作,而祂也的確完成了。

筆者的看法是,耶穌一生都在做「人的工作」,但重點卻從來不是「人」。耶穌的眼目從來沒有注目在現世──包括是世人身上。我們說祂「愛世人」,其實是無視了我們最熟稔的金句:「 神愛世人,甚至把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耶穌在世上表現神的性質,祂是在做神的工作,祂是「流通的管子」,將神的公義及神的慈愛原原本本的展示給世人看。耶穌是「上帝」「愛世人」的結果。不是耶穌「愛」世人,而是差祂來的天父上帝愛(憐憫)世人,所以差了耶穌來。祂一生都只不過在完成天父交給祂的工作,除此以外,別無其他。祂的目光不在地上、祂的國度不屬世界,我們又豈可厚顏無恥的說耶穌做了某樣某樣功夫來「愛」世人,「所以」我們也當效法祂?我們又豈可說贈醫施藥(醫者耶穌)、派米賑濟(五餅二魚耶穌)、辦學興教(山上寶訓耶穌)就是在做神的工作?保羅告訴我們:耶穌的榜樣就是,祂除了天父上帝的旨意(帶來救世人的福音)外,祂一無所取,祂不是為了完成世界的托付或人的要求或誰的安排而步上十架。

這才是在教會聽了多年的「神本主義」的意思。整部聖經的中心人物──耶穌,也沒有將祂的時間花費在人身上──對,是的,祂沒有──不管是那個等了祂一生的巴底買,還是那些心硬傲慢的文士,祂都要求他們注視祂的作為、相信祂是天地之間惟一的救贖者──而不是要他們花時間在世上作這作那。

如此,我們才能明白,為甚麼我們無法仇視那些敵擋真道的人,為甚麼我們也不必流血流淚的催促他們悔改。我們所能作的,我們所應作的,就是忠實而原原本本的明白福音、持守福音、傳揚福音,將福音道理陳列在他們眼前。惟有福音是我們惟一應當注目的東西,我們縱使為此而流血流淚,原因也不在他們極力蒙蔽福音,甚至也不是為了他們的結局而過分難過──不是我們絕情,而是上帝既然已經把福音這寶貝放到我們所有人面前,珠玉在手,但有人要捩手丟掉、棄如蔽屣,那我們還有甚麼能痛哭的呢?我們怎麼把個人感情過分渲染以至忘記最重要的事呢?

結語

這樣,關於面對「不信者」的問題,答案便十分明晰了。我們每一個都是上帝恩手所造的普通人,沒有誰比誰優勝,沒有誰比誰不足,明白道理的、不明白道理的、接受基督的、拒絕基督的,我們本質上還是一個普通人。看看保羅的榜樣、基督的榜樣,他們莫不以天國福音為生命惟一的關注點,而不以人的信與不信為探討苦惱的對象。因此,我們固然不能與不信者合作,更不能與他們妥協,尤其不能在福音真理上有絲毫退讓;但只要非迫不得已,我們亦毋須嚴詞訓斥、故意排擠,只需以平常心處之已可。

「你們應當有這樣的意念,這也是基督耶穌的意念」,可以護教,但不須費神跟不信者爭辯;可以傳福音,但不須花功夫跟不信者糾纏。「可憐無補費精神」,說明了我們面對不信者可以有的態度。

2010年7月30日 星期五

羅馬書13:1「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本節經文,尤其上半段,為不少基督徒之「政治立場」,亦是不少牧者每逢臨近政治活動時「宣講」之好材料。筆者思疑,究竟本節經文能否給予我們「生活上的指引」?

羅馬書13:1-7為一整體,原文不錄,筆者據論述邏輯疏理如下:(運用英人著作Dig Deeper中的linking words tool)
因為沒有一樣權柄不是從神來的;掌權的都是神設立的。
〔所以〕政府的權柄,人人都應當服從。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反對神所設立的;反對的人必自招刑罰。

因為他是神的僕役,是對你有益的。
因為他佩劍,不是沒有作用的。他是神的僕役,是向作惡的人施行刑罰的。
〔所以〕如果你作惡,就應當懼怕;
〔所以〕執政的不是要使行善的懼怕,而是要使作惡的懼怕。你想不怕掌權的嗎?只要行善,就會得到稱讚;
所以你們必須服從,不但是為了刑罰,也是因為良心的緣故。
因此,你們也當納稅,因為他們是神的差役,專責處理這事的。
〔所以〕你們要向各人清還所欠的;應當納稅的,就要給他納稅;應當進貢的,就給他進貢;應當敬畏的,就敬畏他;應當尊敬的,就尊敬他。
據論述邏輯,13:1上落入13:1下之後,受13:1下此「原因」制約。邏輯如下:因為有從神而來的權柄、因為是神所設立,所以要順服這個掌權者。由此可見,不接受「從神而來」、「神所設立」這兩個前題,就無法理解──正確來說是無法推至──服從政府的權柄此結論。經文明確指出,「沒有一樣權柄不是從神來的;掌權的都是神設立的」這兩句才是本段經文的重心。

其實,上帝既是世界至終的掌權者,那麼,我們討論順服不順服地上(亦即是暫時)的掌權者,已然沒有意義;惟一的意義在於,如保羅所言,我們順服,只代表我們認可世界至終的掌權者是主,我們乃是因世界至終的掌權者命定這地上的掌權者擁有權柄而順服這地上的掌權者,這是最重要的一點。這種論述是關於「天國來生」的;其次,我們因此能避免刑罰。可見,後一點(也就是不那麼重要的一點)才是保羅處理「現世今生」的論述(亦即是「生活上的指引」),而認可世界至終的掌權者是誰乃是保羅關切的重中之重。而認可世界至終的掌權者是誰,其實就完全脫離了「現世今生」這思考模式,我們根本就不可能循「現世今生」這思考模式去理解「世界至終的掌權者是誰」此觀念。因為,我們若以「現世今生」的思考模式去思想,就只能推論說地上實際擁有權柄的掌權者就是「世界的掌權者」,這是惟一合乎邏輯的論述。由此步步推知:要明白保羅的意思、要明白「世界至終的掌權者是誰」此觀念,就必須(而且只能)從非「現世今生」的思考模式出發,換言之,只能從聖經提供我們的、「天國來生」的角度切入。因為從「現世今生」此思考模式討論,我們絕不會特別提問「世界至終的掌權者是誰」這問題,我們必須尋求另一種思考模式來理解保羅的意思;而,更更重要的是,文本早已明示了我們理解的第一步:保羅首先明說「因為沒有一樣權柄不是從神來的;掌權的都是神設立的」,指明了理解整段經文的要點:神才是那世界的掌權者,神才是「天國來生」和「現世今生」的話事人。

由是,在此基礎之下,我們方能開始探討「順服掌權者」的問題。然而,弔詭而有趣的是,如筆者上段起首言,要是我們宣認上帝是世界至終的掌權者,那麼,我們討論順服不順服地上(亦即是暫時)的掌權者,已然沒有意義。當我們轉換了思考模式,舊思考模式下的問題已然不是問題(此莊子「取消問題」之哲學是也)。

論及聖經給我們生活上的指引,筆者倒想起另外兩個保羅曾談及的問題,可與羅馬書此論述比照:可否吃祭過偶像的食物?需不需要受割禮?
文繁不錄,只斷取保羅立場的其中一節:
吃祭過偶像的食物:哥林多前書8:8
其實食物不能使我們親近神,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
割禮:加拉太書5:6
因為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或不受割禮,都沒有用處,唯有那藉著愛表達出來的信,才有用處。
所錄只是保羅論述的一部分。然而,我們可以清楚看見,保羅作為「神學家」、「聖經學者」(我們偏愛此稱呼,而不願承認他是至高神的僕人,因為,稱他為神學家、聖經學者能把他困在教堂裏或學院裏(也許是聖壇也說不定)然後放逐,他毋須干涉我的生活),看看他面對這些「神學上」極敏感的問題,答案竟然(竟敢!)如此模棱兩可:
可否吃祭過偶像的食物?毫不緊要。
需不需要受割禮?毫不緊要。
怎麼可能?怎麼可能?在人的感覺上,在現世今生的思考模式上,吃祭過偶像的食物就如同認可外邦神;不受割禮就如同不認可舊約的律法(或反過來,受割禮就如同廢棄了基督的功勞),如斯重要、挑戰聖經信仰的核心問題,保羅的立場竟然是「無關緊要」?大抵任何一個正常人都會如斯疑惑:搞錯呀?你hea答我?

本文不打算細察兩段經文的論證,然而,保羅回應這三個問題時(加上「順服掌權者」這個)有一個共同的前題及勸勉:在基督裏,地上的現世今生的事情都無關緊要;在基督裏,要是這些事情影響他人對基督的信心,那我才需要考慮作抑或不作;要緊的只有一樣,是我們有抑或沒有活在基督裏。保羅由始至終關心的,是「天國來生」的問題(唉,那一個上帝的僕人不是呢?),是我們有或沒有宣認世界至終的掌權者是誰、並活在祂話語當中。其他東西,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去吧。

我們總愛從聖經提煉生活指引,然而,羅馬書本段是一個極好的例子告訴我們,聖經是要告訴我們一點東西,這東西裏頭也許包括生活的指引,但要是我們不明白聖經原來要告訴我們的東西,我們就不會明白它要給我們甚麼樣的指引。

說回羅馬書這段經文,這段經文最教筆者扎心,也〔應該是〕最惹議論的問題是:在我們眼中,誰是世界的掌權者?是眼前那個主席/自己/神?個人以為,有幾個問題很值得筆者、讀者諸君及那些在教會內外宣講本段經文的人思考思考:
1)既然,經文的重點在於世界的掌權者是誰,那末,閣下研讀或宣講本段經文時,有沒有使閣下或受眾充分認知〔及認同〕聖經所說世界的掌權者是神?
2)要是閣下或受眾根本就不認識/不認同聖經所說世界的掌權者是神,那麼閣下或受眾有沒有可能明白保羅的原意、經文的意思?
3)承上兩點,當閣下研讀或「宣講」「順服掌權者」的「聖經教導」時,你的重心是放在〔聖經告訴我們的〕天國來生,抑或地上今生?
4)承上,要是閣下自稱屬前者,那末,請好好想想、仔細分辨,「順服〔地上的〕掌權者」,跟天國來生有甚麼關係?
5)承上,要是沒有關係的話,那請問閣下在做甚麼?「教導」聖經/「宣講」上帝的話語?還是宣傳愛x主義/宣傳自己/宣傳xxxx?

最後,關於上文提及保羅處理「今生」的論述是要避免刑罰,筆者的「應用」是用來作文化比對:
《莊子.養生主》:
為善無近名,為惡無近刑
為善為惡,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別讓名利遮眼、莫使刑罰近身,如是方得全其「生之主」(篇名〈養生主〉,養(verb)「生之主」也)。

2010年7月5日 星期一

巴底買看見了甚麼?(路18:35-43)

路加福音18:35-43記載了一則廣為信徒所知的神蹟:
耶穌走近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瞎眼的人坐在路旁討飯,他聽見人群經過,就問是甚麼事。別人告訴他,是拿撒勒人耶穌經過。他就喊叫說:「大衛的子孫耶穌啊,可憐我吧!」在前頭走的人責備他,叫他不要出聲;但他越發喊叫:「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吧!」耶穌站住,吩咐領他過來。等他走近,就問他:「你要我為你作甚麼?」他說:「主啊,叫我能看見!」耶穌說:「你就看見吧!你的信使你痊愈了。」他立刻看見了,就跟隨耶穌,頌讚 神。眾人看見這事,也讚美 神。
事又見載於太20:29-34及可10:46-52,其中只有《馬可福音》提及瞎子的身份及名字:底買的兒子巴底買。

筆者早前順序讀《路加福音》,至巴底買一事,感動不已。且發現路加對此事之編排有其深意,以往所學「對觀」各福音書記載之讀經法,或破壞作者之編撰原意,破碎章節,有礙理解。

《路加福音》第18章是一個整體,巴底買故事是總結。

路18:1-8:
耶穌對他們講一個比喻,論到人必須常常祈禱,不可灰心。他說:「某城裡有一個法官,不懼怕 神,也不尊敬人。那城裡有一個寡婦,常常來到他那裡,說:『求你給我伸冤,使我脫離我的對頭!』他多次不肯,後來心裡說:『我雖然不懼怕 神,也不尊敬人,只是因為這寡婦常常來麻煩我,就給她伸冤吧,免得她不斷地來纏擾我。』」主說:「你們聽聽這不義的法官所說的話吧。難道 神不會為晝夜呼籲他的選民伸冤嗎?難道 神會耽誤他們嗎?我告訴你們,他要快快地給他們伸冤。然而人子來的時候,在世上找得到這種信心嗎?」

本段說明人仰望天國時應有的態度:1)不住呼求,絕不灰心;2)絕對信靠上帝的安排。

路18:9-14:
耶穌向那些自恃為義、輕視別人的人,講了這個比喻:「有兩個人上聖殿去祈禱,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著,禱告給自己聽,這樣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我的一切收入都奉獻十分之一。』稅吏卻遠遠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個人回去,比那個倒算為義了。因為高抬自己的,必要降卑;自己謙卑的,必要升高。」

本段說明人仰望神時應有的態度:謙卑,知道自己乃是上帝的敵人,需要上帝的主動憐憫。

路18:15-17
有人抱著嬰孩到耶穌面前,要他撫摩他們。門徒看見了,就責備那些人。耶穌卻叫他們過來,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 神的國正屬於這樣的人。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不像小孩子一樣接受 神的國的,決不能進去。」

本段說明人仰望天國時應有的態度:像小孩子一樣接受它,而非辯難、質疑、退縮。

路18:18-30:
有一個官長問耶穌:「良善的老師,我當作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呢?除了 神一位以外,沒有良善的。誡命你是知道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證供,當孝敬父母。」他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耶穌聽了,就告訴他:「你還缺少一件,應當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你就必定有財寶在天上,而且你還要來跟從我。」他聽見這話,非常憂愁,因為他十分富有。耶穌見他這樣,就說:「富有的人要進 神的國,是多麼難哪!駱駝穿過針眼,比有錢的人進 神的國還容易呢。」聽見的人說:「這樣,誰可以得救呢?」耶穌說:「人所不能的,在 神卻是可能的。」彼得說:「你看,我們已捨棄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 神的國撇下房屋、妻子、弟兄、父母或兒女,沒有不在今世得許多倍,來世得永生的。」

本段說明人仰望天國時應有的態度:不要注目現世生活,把心思、意念、生命放在永恆的事上。

路18:31-34:
耶穌把十二門徒帶到一邊,對他們說:「我們現在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他要被交給外族人,受戲弄,被凌辱,他們要向他吐唾沫,鞭打他,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這些話的含義對門徒是隱藏的。他們聽了,一點也不明白,不知道他說的是甚麼。

本段是耶穌在門徒面前第三次預言自己的受難及復活(新譯本的標題)。路加明確記載:
門徒聽了,一點也不明白,不知道他說的是甚麼。
其實,耶穌有給門徒「貼士」去回答:
先知所寫的一切,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
那麼,先知所寫的是甚麼?路加沒有交代。路加緊接便記載了巴底買的故事。巴底買一開口,便在門徒答不出來的試卷上寫下答案:
大衛的子孫耶穌
〈以賽亞書〉有一段指著彌賽亞的預言:賽11:1-10:
從耶西的樹幹必生出一根嫩芽,從他的根而出的枝條必結果子。耶和華的靈必停留在他身上,就是智慧的靈和聰明的靈,謀略的靈和能力的靈,知識的靈和 敬畏耶和華的靈。他必以敬畏耶和華為樂。他不憑眼睛所見的施行審判,也不憑耳朵所聽的斷定是非;卻要以公義審判貧窮人,以正直判斷地上的困苦人;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以嘴裡的氣殺死惡人。公義必作他腰間的帶子,信實必作他脅下的帶子。豺狼必與綿羊羔同住,豹子要與山羊羔同臥,牛犢、幼獅和肥畜必同群;小孩子要牽引牠們。牛必與母熊一同吃食,牛犢必與小熊一起躺臥;獅子就像牛一般吃草。吃奶的嬰兒必在虺蛇的洞口玩耍,斷奶的孩子必放他的手在毒蛇的穴上。在我整個聖山上面,這一切都不行傷害或毀滅之事;因為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大地,好 像海水覆蓋海洋一般。到那日,耶西的根必豎立起來,作萬族的旗幟;列國的人必尋求他,他安息之所必大有榮耀。
耶西是大衛的父親,經文中「耶西的樹幹」與「耶西的根」,都是指著耶穌來說。顯然(論文禁語!),巴底買清楚知道耶穌就是那應許的救贖者,惟其如此,巴底買才喊叫說「大衛的子孫」,他知道惟有耶穌可以幫助他,祂就在這裏,他「看見」了耶穌。

由此可知,路加記載此事要探究的並非巴底買實際上「看見」了甚麼,而是,我們從第18章的記載可推知,路加述說耶穌開了他的眼睛,指的是讓他「看見」真道,看見了門徒所不能看見的道理。天國就是給這些不住呼求、絕對信靠、謙卑、像小孩一般領受、不注目現世的人。巴底買就是集所有這些特質於一身的人,因此他真正「看見」了耶穌,「你的信使你痊愈了」。巴底買的信心的中目標,他沒有錯信別人,他「看到」耶穌(中國人形容「錯信別人」謂「有眼無珠」,可堪比照)。巴底買並不是因為耶穌任何的「施救行動」而得見光明,他乃是因信而得救,他乃是因將信心正確地放在耶穌身上而得救。

那麼,最後一個、也是最重要的問題便是,巴底買相信的彌賽亞,是否不過像其時所有其他人一般──包括那些不明白的門徒一般──不過要得現世的醫治,要實際上「看見」,不能說巴底買「看見」真道、「相信」天國來臨?按字面記載、本段故事,此說法固有道理,甚至是筆者多年來看本段的疑問。這個問題其實也是在問:究竟他看見了甚麼?是地上的世界?還是天國?精明的讀者也許已留意到筆者尚未處理的《路加福音》第18章文辭:巴底買故事乃是緊接耶穌第三次預言自己的受難及復活而來,門徒在耶穌受難復活一事上「眼瞎」,巴底買倒得見光明。巴底買絕對不止看見實體的耶穌、看見當時人所期盼的彌賽亞,他乃是看見了真正從舊約應許而生的彌賽亞,他看見了必須被殺受害、第三天復活的主,他看見了天國。

也許,你仍會爭辯說巴底買只是隨便說說,他未必真的「看見」耶穌。但我們與其按己意亂猜,我們更別忘了《路加福音》一書的撰作原意:為要使提阿非羅先生明白「所學到的道理,都是確實的」(路1:4)。提阿非羅先生所學到的道理,指的是「福音」。因此,離開「福音」的角度理解經文,反倒以歷史、文學手法理解文意,我們有可能無法理解路加的用意,因為那是喧賓奪主、緣木求魚──但不是說這些手法沒有作用,相反,這些手法往往能幫助我們提煉經文中的福音信息,但福音必然是理解聖經的惟一鑰匙,沒有任何一種分析手法不服膺其下。若我們回歸文本,綜觀《路加福音》第18章,我們可以看見巴底買實在是集眾天國子民的特質於一身,更重要的是,他跟最貼近耶穌而不明白的門徒是一個對比。由此,我們可以毫無疑問的跟路加一同宣告:巴底買相信的,就是那個拯救世界的彌賽亞。巴底買乃是因將信心正確地放在救世主身上而得痊癒,而得「看見」。

〔七日補記:友鄭先生觀罷此文,言巴底買「就跟隨耶穌」實極重要,亦理解巴底買「看見甚麼」之鑰。巴底買之喊叫、與門徒之對比,固見出其「理解」耶穌是誰;然而,不能忽略的是,要是巴底買只求眼睛得見,他根本毋須、亦不會跟從耶穌,他大可從此工作賺錢、玩樂享受,為所欲為。巴底買跟隨耶穌,加上他的喊叫、與門徒之對比,三者共同構成了我們理解他「看見了甚麼」的鑰節。他不止明白,也接受耶穌就是那要來世施行拯救的彌賽亞,而真正「相信」、「看見」的人,便會明白、跟從祂的腳蹤、聆聽祂的話、注目祂對天父的倚靠、信任,和順服。這是因為,耶穌真真正正遠遠不止是一個大能的醫治者,祂乃是神的兒子,乃是那個被差來要代世人受害的人類唯一希望。巴底買不止要求地上的看見,他更追求能在靈性上看見、跟隨這位人類唯一的救贖者。他要求的,是那真正的彌賽亞的完全救贖。這既是他素來所盼的,也是他所希望看見──並在看見後立時跟隨的得救道理。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如果不是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巴底買盼望那道路,而後他看見了那道路,最後,他踏上了那道路。如此,他才真正成了集眾天國子民的特質於一身:先是不住盼望,而後真正看見,最後捨己跟隨。〕

綜上可知,路加所載此神蹟的重點不在巴底買,不在他的屢次呼喊;甚至也不在耶穌,不在祂問了巴底買甚麼、有沒有跟巴底買有具體接觸,而在究竟巴底買「看見」了甚麼;「你的信使你痊癒了」,他的「信」究竟是甚麼。

延伸伸讀:
本文分析《馬可福音》之記載,指巴底買與其他求問天國之人不同,他就是people of the way,他就是真正的門徒。耶穌的門徒不在於「在路上跟從祂」的人(那些只求吃餅得飽的人),而是明白、跟從他的道路的人。

黃錫木先生關於《馬可福音》所載巴底買之「信心」分析,亦可一目。

2010年6月9日 星期三

哥林多前書15:19「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

〈哥林多前書〉15:19

如果我們在基督裡只在今生有盼望,就比所有人更可憐了。

有人釋讀,我們若注目現世,便被今世的思慮煩擾,忘記了更大、更美好的福樂,被自身的私慾迷惑、刺透了,這便比眾人更可憐:http://blogcity.me/blog/reply_blog.asp?f=JDM236I5QJ32007&id=26249
然而,此種解釋其實未中宏旨。
因為,這種解釋不能教我們明白「只在今生有盼望,就比所有人更可憐了」,而只能說明「只在今生有盼望,就跟所有人一樣」。我們若沒有來生的盼望,那不過是跟滅亡之人一樣,我們跟滅亡之人一同只注目今生,一同只盼望今生的福份和享樂。無論如何,此種釋讀充其量也只能說明我們「跟眾人無異」,而不能解釋為「就比所有人更可憐」。而且,將這段經文解釋為「如何比別人更有福」,也是不妥,強加已意於保羅之上。

這段話的語境(林前15)是保羅肯定死人復活,要哥林多教會堅信基督確實從死裏復活了。這是基督信仰的核心。他們信的不是死人,不是那個釘在十字架上然後一無所有的主。

保羅在此前反問那些不信有死人復活之事者:
如果死人沒有復活,基督也就沒有復活。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就是徒然,你們仍在你們的罪裡。那麼,在基督裡睡了的人也就滅亡了。(林前15:16-18)
保羅告訴我們,基督若沒有復活,後果是:我們仍在我們的罪裏;而在基督裏(意思是信仰基督的人)死亡的人,也只能歸向滅亡。

這顯明了,保羅是要解釋「在罪裏/不在罪裏」及「滅亡/不滅亡」的問題,才得出「如果我們在基督裡只在今生有盼望,就比所有人更可憐了」的結論。我們要問的問題應當是:既然若我們靠死人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也不過「在基督裏睡了的人也就滅亡了」,不過與那些滅亡的人一般,怎麼說我們比眾人更可憐呢?

筆者以為,保羅是要進一步指出,我們若明白並堅信基督的復活,我們便有指望;相反,我們若明白卻不相信基督的復活,我們便要比那些不明白道理的人更可憐。這是因為,人們吃喝快樂(像無知的財主一樣),他卻並不知道自己渡過了在世的日子以後,靈魂要永遠被滅在陰間。但我們,若知道卻不相信基督為我們死而復活,那麼,我們仍然吃喝快樂(像無知的財主一樣),而痛苦在於,我們在此以外,清楚知道自己渡過了在世的日子以後,靈魂要永遠被滅在陰間。魯迅的那個鐵屋的比喻很能說明這個問題:
假如一間鐵屋子,是絕無窗戶而萬難破毀的,裏面有許多熟睡的人們,不久都要悶死了,然而是從昏睡入死滅,並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現在你大嚷起來,驚起了較為清醒的幾個人,使這不幸的少數者來受無可挽救的臨終的苦楚,你倒以為對得起他們麼?
這比喻放在解釋這句經文上,亦有其可用之處。我們若只是相信基督的死而不相信他的復活。那麼,這就顯明了罪的權勢的確能擄去生命,連上帝的兒子也戰勝不了它。那麼,我們這相信祂的人,也必與祂一同因罪的豫故,永遠與上帝隔絕,永遠不能與上帝相和,永遠當上帝的敵人。因此,基督的死,乃是顯明我們的罪帶來的結果,顯明我們靠己而行不理上帝的後果。基督的死給我們明明白白的彰示了一個事實:我們的罪帶來的結果不但是死亡,還要被上帝棄絕,是永遠的棄絕,永遠與祂為敵。
死既藉著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藉著一人而來。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15:21-22)
基督的復活,彰顯了上帝的大能,就是那戰勝死亡的大能,顯明了上帝的救贖計劃能勝過一切人間的罪惡。我們只要信靠、仰望,救恩便從永生的上帝那裏臨到我們滅亡之人身上。相反,若我們知道卻不相信上帝的復活,那麼,我們當然與滅亡之人一同歸入死亡。而與那些不明白基督而滅亡之人不同的是,我們在這一刻已經知道自己的結果,我們清楚知道自己乃是帶著永遠與上帝隔絕的身份渡我們每一天在世的日子,清楚知道自己永遠與上帝為敵,「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放在我們前頭的,是絕望的、痛苦的、永遠的折磨。那麼,我們不就正正因這豫故──正如鐵屋中被喚醒的人一樣──要比不知道基督死而復活的人更可憐嗎?

由是,這句經文的主旨便很清晰了:基督在世,清楚向我們展示了兩條道路:
一條是信靠祂的死而復活,直通到永生的道路。另一條就是擁抱自己的私慾不放,與祂、與祂的父為敵,直通往死亡的道路。兩者乃是判然二分,不相雜廁。這就是為甚麼基督耶穌說祂來地上,不是叫地上太平,而是要叫地上動刀兵。因為這兩條道路是對立的,人要走上永生之道,就必須靠基督而行,放棄自己的私慾邪情。沒有人既能擁抱罪,又能進入天國。這不是說信徒便等同是完人(事實是,君不見很多信靠基督者仍在罪中受折磨?)只是,我們要接受祂的救贖、承認祂的權柄,把我們的生命從自己及罪惡的手中奪回,歸給那原來的擁有者。我們要從罪的道路走回義的道路。

保羅這段經文的意思,並非要說明我們指望的內容是如何幸福快樂或基督耶穌能帶給我們甚麼歡愉,甚至也不是說我們離棄神的後果,也不是要指責哥林多教會是否「仍在罪中」,是否「被自身的私慾刺透」。其實,我們若釋讀為「被自身的私慾刺透」、希望得以解脫,那我們仍把保羅本節經文所指的指望放在現世今生,不明白保羅要我們將目光放在來生上。保羅是要重申基督復活是我們重大的信仰基礎,是我們得贖得生的重要指望,是我們在世上活著能帶著更大的盼望的原因。保羅要我們的眼目不再注目現世的任何事物,而是將目光放在更美的來生,不只(他不是說不是)在今生有指望,還期盼前頭更長遠更美好的天國。

延伸閱讀:
一篇解釋得不錯的文章,但較集中批判教會問題:
http://www.ccgn.nl/ft-book/wmd/wmd8/chapter02.html

2010年2月1日 星期一

〔轉載〕梁文道:〈失落的慢讀〉

網站《香港雜評》轉載自《蘋果日報》:http://commentshk.blogspot.com/2010/01/blog-post_31.html

【蘋果日報-牛棚讀書記】我的第一堂閱讀理論課是史諾比教給我的,而且至今管用,仍然持續地提醒我書該怎樣讀。

史諾比迷一定還記得那則著名的漫畫,史諾比坐在他的狗屋屋頂,對着一部打字機專心寫作。有朋友問他:「史諾比,你在寫什麼呀?」他誠懇回答:「我每天打一個字,遲早能把整部《戰爭與和平》打出來」。

如此簡單的情節,卻包含了豐富的意蘊,譬如說我們可以懷疑重寫一部著作的意義,那是抄襲,還是巧合?有沒有可能在沒看過《戰爭與和平》的情況下把它一字一句完完整整地重新寫出來呢?如果有,這算是什麼創作?它是一齣歷史的喜劇嗎?

我們也可以從另一個角度解讀這則故事,比如說寫作與閱讀的秘密機制。一部小說真的是一個字一個字地寫出來的嗎?我今天在寫「歷史」這個詞,明天接着補上「是」,後天再加上「國家」,三天之後就成了一個完整的句子:「歷史是國家和人類的傳記」。不,小說以至於任何類型的書寫都不可能是這樣子完成的。同樣地,我們也不可能嚴格遵循每日一字的速度與紀律去閱讀《戰爭與和平》,每天一詞,不多不少,第一天是「歷史」,第二天「是」,第三天「國家」……這是種無法想像的閱讀。

雖然「歷史是國家和人類的傳記」這句話是由「歷史」等好幾個字詞組成的句子,如果我不明白這些字詞的意思,我就不能讀懂這句話。但是反過來說,如果沒有這句話把那些字詞恰當地安排在一定的順序上,它們也就只不過是一堆漂浮無根的符號而已,各自向四方發散出尋索意義的觸角,不穩定不明確,曖昧難明。例如我今天只准自己讀到「歷史」這個詞,但它指的究竟是什麼呢?它是誰的歷史?它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呢?除非讀完一整句話,否則你就不會明白這個「歷史」的確切所指。

感謝史諾比,是他讓我第一次認識到「詮釋學循環」的奧妙;由部份理解整體,自整體理解部份,這是詮釋一個句子的循環,詮釋一本書的循環,甚至是詮釋一切書籍文明的循環。這套理論已經不算什麼新潮學說了,任何受過一點文學研究訓練的人應該都很熟悉它的原理。但是這種熟悉,這種把它看成只不過是另一種閱讀理論的想法,卻很容易就使我們忘記了它的根源,以及在那根源處流淌的一套隱密傳統。

最早發現「詮釋學循環」的人應該是一群苦於發掘聖經奧義的修士和神父,為了讀出天主的聖言,他們發展出各式各樣的技術。那些技術的根本,「詮釋學循環」之所以被發現的基礎,無非就是一種非常緩慢非常專注的閱讀,他們稱之為「神性閱讀」( Lectio Divina)。它很像今日基督徒聚會裏的「查經班」,一群人坐在一起,圍繞一段經文反覆誦讀,共同討論。但「神性閱讀」要比這個還慢還嚴格,你不能任意跳動,必須按照一定次序由頭到尾的讀;而且還要停頓下來,默想剛剛讀到的語句,把心志集中在一句話甚至一個詞上面。如此反覆,如此停頓,讀者才能放下自己的智性傲慢,讓那些文字施展魔力,徹底征服自己,進入自己的魂靈。一個好的讀者不着急,不追求所謂的博學;相反地,他可能一輩子就只讀一卷書,周而復始地循環在那卷書裏面,使它的神秘力量提升自己的心靈,通向另一個世界,迎向更巨大更崇高並且幾近於無限的存在。然後,他終於在文本中遇到了神,此時的閱讀不再是我們現在所理解的閱讀了,它叫做「玄思」( Contemplatio)。

這是一種跡近失傳的閱讀傳統,即使是現在的神學生也不一定能夠掌握它的全部技巧與細節了,因為他們比較習慣從考古和歷史的角度去理解經文,而不是全神貫注在文本自身。更重要的,是我們的時代已不允許這麼拖沓這麼地久天長的無限反覆。

每當我迅速瀏覽網頁,無目的地翻閱桌上堆積如小山的書籍,被那不自覺的速度驅動,終於疲憊地摘下眼鏡閉目休養的時候,我就會想起史諾比。他坐在他的房頂上,不知時間為何物,小心翼翼地敲動鍵盤,只寫一字,然後住手,讓一切停在那一格。

何屮後按:
離經而言經,今日教會、信徒之弊也。
當聖經淪為我們表述自己思想的工具、淪為教會建制的道德教本,基督的犧牲便變被虛化,教會不但變成販賣廉價恩典的場所,更成為〔偽〕道德家的培訓地。

2010年1月18日 星期一

「人生二路」第二課札記

經文:創2:4-3:24

罪的意思指「我要自己做主,不要上帝掌權。我是生命楂fit人,而不是祂。」

背叛的重心不在行為,在心態。
在我們不甘心被上帝管轄,要自己拿主意,
要自己達到能掌管控制一切的地步。

吃了禁果固然是背離上帝話語的行動,
但重要的是我們就此看見他們(我們)的心態:
上帝禁止我們去做、為我們設想、為我們的好處而立下的規條,我們想去懷疑。
魔鬼引誘人如此去行便能與上帝同質,
我們找來各種藉口掩飾,最終也遮蓋不了心深處的欲望:
我們要自己話是,我們不要祂的命令,我們要做自己想做的事。

由此可見,始祖犯的罪重心不在吃與否此行為,不在有否跟蛇談話,
而在他們想自己話事,不相信上帝的命令是最好的,相信自己的決定優於上帝的決定。

禁果之所以能使人眼睛明亮:
他們不止「看見」自己有罪,他們更是「犯了」罪的人,親身「體驗」罪在人身上的事實。
他們不止能辨別善惡,他們自己就是使罪惡在世上得以彰顯的人。
他們選擇相信自己而背棄上帝,結果此行為一旦作成,
第一,他們從罪的結果──看見自山赤身露體──而感羞恥;
第二,他們因此知道自己的確是犯下了罪,從罪的果實他們看到自己「犯罪」;
第三,他們體會到自己就是作成罪惡的人,自己就是罪的擁有者。

我們可能不察覺罪的嚴重性,但這是危險的
因為那創造我們、賜我們生命、日用飲食、權柄的那位,我們想否定祂對我們的控制權
我們享用了祂給我們的一切 ,享用了祂給我們的自由
卻不當祂為神,卻想否認祂的權柄,卻妄想自己能掌控自己的生命
羅1:21:
他們雖然知道上帝,卻不尊他為上帝,也不感謝他,他們所思所想的,反成了荒謬絕論的,愚頑的心就迷糊了。
情形就如祂是地上的皇帝,我們是祂的臣民 但我們要奪權,我們要與祂爭奪生命的管理權 換言之,我們簡直是神國的叛軍,我們乃是正正式式的與神為敵、與神為仇 試想像一下,我們與高天至高之主、與生命的源頭、與創造我們的當權者為仇,後果會如何呢?

羅8:7-8:
以肉體為念就是與上帝為仇,既不服從上帝的律法,也的確不能夠服從;屬肉體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悅。
來10:30-31:
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自己的子民」。 落在永活的上帝手裡,真是可怕的!

2010年1月15日 星期五

「人生二路」第一課札記

經文:創1:1-2:3

創造原旨:
美好
有計劃
秩序化
各安其位
人為管理者,有稍高於萬物的管理人地位
萬物之造、治世之權均由賜生命與權柄的上帝而來

經文:啟4:1-11

象徵:
寶石、聲音、七等:主上帝(均本舊約)
二十四長老:十二支派及十二使徒,指代一切受揀選的族類
金冠冕:治世權(承上經文)
四活物:萬物(包括人)

萬物受造原意──敬拜,其義在於:
生命圍繞著它打轉
所作所為都是為了它
像太陽系一樣(參考小說/電影:〔臺灣〕《盛夏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