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走近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瞎眼的人坐在路旁討飯,他聽見人群經過,就問是甚麼事。別人告訴他,是拿撒勒人耶穌經過。他就喊叫說:「大衛的子孫耶穌啊,可憐我吧!」在前頭走的人責備他,叫他不要出聲;但他越發喊叫:「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吧!」耶穌站住,吩咐領他過來。等他走近,就問他:「你要我為你作甚麼?」他說:「主啊,叫我能看見!」耶穌說:「你就看見吧!你的信使你痊愈了。」他立刻看見了,就跟隨耶穌,頌讚 神。眾人看見這事,也讚美 神。事又見載於太20:29-34及可10:46-52,其中只有《馬可福音》提及瞎子的身份及名字:底買的兒子巴底買。
筆者早前順序讀《路加福音》,至巴底買一事,感動不已。且發現路加對此事之編排有其深意,以往所學「對觀」各福音書記載之讀經法,或破壞作者之編撰原意,破碎章節,有礙理解。
《路加福音》第18章是一個整體,巴底買故事是總結。
路18:1-8:
耶穌對他們講一個比喻,論到人必須常常祈禱,不可灰心。他說:「某城裡有一個法官,不懼怕 神,也不尊敬人。那城裡有一個寡婦,常常來到他那裡,說:『求你給我伸冤,使我脫離我的對頭!』他多次不肯,後來心裡說:『我雖然不懼怕 神,也不尊敬人,只是因為這寡婦常常來麻煩我,就給她伸冤吧,免得她不斷地來纏擾我。』」主說:「你們聽聽這不義的法官所說的話吧。難道 神不會為晝夜呼籲他的選民伸冤嗎?難道 神會耽誤他們嗎?我告訴你們,他要快快地給他們伸冤。然而人子來的時候,在世上找得到這種信心嗎?」
本段說明人仰望天國時應有的態度:1)不住呼求,絕不灰心;2)絕對信靠上帝的安排。
路18:9-14:
耶穌向那些自恃為義、輕視別人的人,講了這個比喻:「有兩個人上聖殿去祈禱,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著,禱告給自己聽,這樣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我的一切收入都奉獻十分之一。』稅吏卻遠遠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個人回去,比那個倒算為義了。因為高抬自己的,必要降卑;自己謙卑的,必要升高。」
本段說明人仰望神時應有的態度:謙卑,知道自己乃是上帝的敵人,需要上帝的主動憐憫。
路18:15-17
有人抱著嬰孩到耶穌面前,要他撫摩他們。門徒看見了,就責備那些人。耶穌卻叫他們過來,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 神的國正屬於這樣的人。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不像小孩子一樣接受 神的國的,決不能進去。」
本段說明人仰望天國時應有的態度:像小孩子一樣接受它,而非辯難、質疑、退縮。
路18:18-30:
有一個官長問耶穌:「良善的老師,我當作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呢?除了 神一位以外,沒有良善的。誡命你是知道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證供,當孝敬父母。」他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耶穌聽了,就告訴他:「你還缺少一件,應當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你就必定有財寶在天上,而且你還要來跟從我。」他聽見這話,非常憂愁,因為他十分富有。耶穌見他這樣,就說:「富有的人要進 神的國,是多麼難哪!駱駝穿過針眼,比有錢的人進 神的國還容易呢。」聽見的人說:「這樣,誰可以得救呢?」耶穌說:「人所不能的,在 神卻是可能的。」彼得說:「你看,我們已捨棄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 神的國撇下房屋、妻子、弟兄、父母或兒女,沒有不在今世得許多倍,來世得永生的。」
本段說明人仰望天國時應有的態度:不要注目現世生活,把心思、意念、生命放在永恆的事上。
路18:31-34:
耶穌把十二門徒帶到一邊,對他們說:「我們現在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他要被交給外族人,受戲弄,被凌辱,他們要向他吐唾沫,鞭打他,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這些話的含義對門徒是隱藏的。他們聽了,一點也不明白,不知道他說的是甚麼。
本段是耶穌在門徒面前第三次預言自己的受難及復活(新譯本的標題)。路加明確記載:
門徒聽了,一點也不明白,不知道他說的是甚麼。其實,耶穌有給門徒「貼士」去回答:
先知所寫的一切,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那麼,先知所寫的是甚麼?路加沒有交代。路加緊接便記載了巴底買的故事。巴底買一開口,便在門徒答不出來的試卷上寫下答案:
大衛的子孫耶穌〈以賽亞書〉有一段指著彌賽亞的預言:賽11:1-10:
從耶西的樹幹必生出一根嫩芽,從他的根而出的枝條必結果子。耶和華的靈必停留在他身上,就是智慧的靈和聰明的靈,謀略的靈和能力的靈,知識的靈和 敬畏耶和華的靈。他必以敬畏耶和華為樂。他不憑眼睛所見的施行審判,也不憑耳朵所聽的斷定是非;卻要以公義審判貧窮人,以正直判斷地上的困苦人;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以嘴裡的氣殺死惡人。公義必作他腰間的帶子,信實必作他脅下的帶子。豺狼必與綿羊羔同住,豹子要與山羊羔同臥,牛犢、幼獅和肥畜必同群;小孩子要牽引牠們。牛必與母熊一同吃食,牛犢必與小熊一起躺臥;獅子就像牛一般吃草。吃奶的嬰兒必在虺蛇的洞口玩耍,斷奶的孩子必放他的手在毒蛇的穴上。在我整個聖山上面,這一切都不行傷害或毀滅之事;因為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大地,好 像海水覆蓋海洋一般。到那日,耶西的根必豎立起來,作萬族的旗幟;列國的人必尋求他,他安息之所必大有榮耀。耶西是大衛的父親,經文中「耶西的樹幹」與「耶西的根」,都是指著耶穌來說。顯然(論文禁語!),巴底買清楚知道耶穌就是那應許的救贖者,惟其如此,巴底買才喊叫說「大衛的子孫」,他知道惟有耶穌可以幫助他,祂就在這裏,他「看見」了耶穌。
由此可知,路加記載此事要探究的並非巴底買實際上「看見」了甚麼,而是,我們從第18章的記載可推知,路加述說耶穌開了他的眼睛,指的是讓他「看見」真道,看見了門徒所不能看見的道理。天國就是給這些不住呼求、絕對信靠、謙卑、像小孩一般領受、不注目現世的人。巴底買就是集所有這些特質於一身的人,因此他真正「看見」了耶穌,「你的信使你痊愈了」。巴底買的信心的中目標,他沒有錯信別人,他「看到」耶穌(中國人形容「錯信別人」謂「有眼無珠」,可堪比照)。巴底買並不是因為耶穌任何的「施救行動」而得見光明,他乃是因信而得救,他乃是因將信心正確地放在耶穌身上而得救。
那麼,最後一個、也是最重要的問題便是,巴底買相信的彌賽亞,是否不過像其時所有其他人一般──包括那些不明白的門徒一般──不過要得現世的醫治,要實際上「看見」,不能說巴底買「看見」真道、「相信」天國來臨?按字面記載、本段故事,此說法固有道理,甚至是筆者多年來看本段的疑問。這個問題其實也是在問:究竟他看見了甚麼?是地上的世界?還是天國?精明的讀者也許已留意到筆者尚未處理的《路加福音》第18章文辭:巴底買故事乃是緊接耶穌第三次預言自己的受難及復活而來,門徒在耶穌受難復活一事上「眼瞎」,巴底買倒得見光明。巴底買絕對不止看見實體的耶穌、看見當時人所期盼的彌賽亞,他乃是看見了真正從舊約應許而生的彌賽亞,他看見了必須被殺受害、第三天復活的主,他看見了天國。
也許,你仍會爭辯說巴底買只是隨便說說,他未必真的「看見」耶穌。但我們與其按己意亂猜,我們更別忘了《路加福音》一書的撰作原意:為要使提阿非羅先生明白「所學到的道理,都是確實的」(路1:4)。提阿非羅先生所學到的道理,指的是「福音」。因此,離開「福音」的角度理解經文,反倒以歷史、文學手法理解文意,我們有可能無法理解路加的用意,因為那是喧賓奪主、緣木求魚──但不是說這些手法沒有作用,相反,這些手法往往能幫助我們提煉經文中的福音信息,但福音必然是理解聖經的惟一鑰匙,沒有任何一種分析手法不服膺其下。若我們回歸文本,綜觀《路加福音》第18章,我們可以看見巴底買實在是集眾天國子民的特質於一身,更重要的是,他跟最貼近耶穌而不明白的門徒是一個對比。由此,我們可以毫無疑問的跟路加一同宣告:巴底買相信的,就是那個拯救世界的彌賽亞。巴底買乃是因將信心正確地放在救世主身上而得痊癒,而得「看見」。
〔七日補記:友鄭先生觀罷此文,言巴底買「就跟隨耶穌」實極重要,亦理解巴底買「看見甚麼」之鑰。巴底買之喊叫、與門徒之對比,固見出其「理解」耶穌是誰;然而,不能忽略的是,要是巴底買只求眼睛得見,他根本毋須、亦不會跟從耶穌,他大可從此工作賺錢、玩樂享受,為所欲為。巴底買跟隨耶穌,加上他的喊叫、與門徒之對比,三者共同構成了我們理解他「看見了甚麼」的鑰節。他不止明白,也接受耶穌就是那要來世施行拯救的彌賽亞,而真正「相信」、「看見」的人,便會明白、跟從祂的腳蹤、聆聽祂的話、注目祂對天父的倚靠、信任,和順服。這是因為,耶穌真真正正遠遠不止是一個大能的醫治者,祂乃是神的兒子,乃是那個被差來要代世人受害的人類唯一希望。巴底買不止要求地上的看見,他更追求能在靈性上看見、跟隨這位人類唯一的救贖者。他要求的,是那真正的彌賽亞的完全救贖。這既是他素來所盼的,也是他所希望看見──並在看見後立時跟隨的得救道理。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如果不是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巴底買盼望那道路,而後他看見了那道路,最後,他踏上了那道路。如此,他才真正成了集眾天國子民的特質於一身:先是不住盼望,而後真正看見,最後捨己跟隨。〕
綜上可知,路加所載此神蹟的重點不在巴底買,不在他的屢次呼喊;甚至也不在耶穌,不在祂問了巴底買甚麼、有沒有跟巴底買有具體接觸,而在究竟巴底買「看見」了甚麼;「你的信使你痊癒了」,他的「信」究竟是甚麼。
延伸伸讀:
本文分析《馬可福音》之記載,指巴底買與其他求問天國之人不同,他就是people of the way,他就是真正的門徒。耶穌的門徒不在於「在路上跟從祂」的人(那些只求吃餅得飽的人),而是明白、跟從他的道路的人。
黃錫木先生關於《馬可福音》所載巴底買之「信心」分析,亦可一目。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歡迎留言或討論~